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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租赁市场好大

2000-09-13 来源:生活时报 刘贯中 我有话说

近年来,住房问题备受各界瞩目,特别是1998年下半年国务院宣布取消福利分房,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以来,住房更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但人们谈论更多的往往是商品房的买卖和公有住房的出售,对于住房租赁市场却涉及甚少。其实,住房租赁市场是一块不容忽视的“大蛋糕”,只要加强管理,严格规范,国家和个人都将从中受益。

全国3000万人租房而居

近几年来,全国城市有320多万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,租房而居的高达1000多万户,另有45%的住房不成套。在对北京、上海、广州三城市住房情况的调查表明,分别有19.7%、25.6%和21.9%的家庭租房居住,租房是城市居民住房的第二大房源。随着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许多城市居民通过购买商品房和公有房而获得了住所,但租房家庭仍有相当高的比例。新华社最近播发了一则对我国城市居民住宅状况的最新调查显示:现在全国租房居住的家庭占全部城市居民家庭的比例仍达9.49%。

我国城市人口总数超过3.5亿。假设平均每户人口为5人,城市居民有7000万户。如果按照最新的调查比例9.49%测算,那么租房总户数则达664万多户,人口超过3300万。

租赁市场三足鼎立

在出租住房的总量中,公有住房的比例在80%以上。北京市公有住房出租的面积就达8300万平方米,占全市住房出租面积的94%。目前公私住房租金差额很大,公房个人转租现象比较普遍。统计表明,全国大中城市公房私租的总量超过4亿平方米。

私房是租赁的另一块,一部分居民将自己住房的富裕部分租给他人居住,既可以从中获得收益,又能减少维护等方面的费用。

第三块则是空置的商品房。近几年,我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仍在继续增加,已达到8000万平方米,其中50%为近一两年新建的经济适用房。业内人士指出,要消化掉这些空置商品房,仅靠市场销售是不够的,扩大住房租赁市场是盘活存量的一条有效途径。

一分为二看租市

按目前全国660多万户的租户需求计算,需求量约有2亿平方米。从这一点看,扩大租赁市场对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无疑大有好处。

早在1995年,建设部颁发的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》第27条中就明确规定: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,征得出租人的同意,可以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,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利益。1997年中央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《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座谈会纪要》也传达了这样的精神:公房允许转租,但必须办理有关转租手续。然而,由于利益、舆论及手续等种种原因,按照规定办理该手续的人极少。也就是说,住房大部分处于隐形状态,规范住房租赁市场,是当务之急。随着公房所有权的私有化,租赁市场也会日趋活跃,可相应带动房地产市场、商品房市场及交易市场的发展。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:住房消费有多种形式,既有新购商品房,也有租赁市场,还有旧房交易,住房市场包括住房的销售市场、租赁市场、二手房的交易、流通是市场的活力所在。

市场有需求,是住房租赁存在的基础。目前,住房租赁市场的潜力是巨大的,放眼未来,住房租赁也必将在房地产市场三分天下有其一,住房租赁市场“火”起来是迟早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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